无可否认,监控单位是用最高标准来对待林冠英“购屋案”。而我们要做的,应该是要求司法和执法单位用同样的标准和透明来检视所以案件,包挂纳吉的26亿。我们真的不应该配合林冠英和行动党,偷换概念把它转化为单纯的政治迫害,甚至认为监控单应该“一视同仁”,用对待国阵官员的“低标准”来看待林冠英。
没错,滥权和选择性提控,是我们最大的威胁,可这关乎到政治原则!也就我们当下最缺乏和需要的。跟现在的行动党讲政治原则?你可能认为我在说笑。其实还有更令人心寒的,整个行动党还没有看见国州议员敢敢出来讲良心话。也难怪,敢讲真话的老早就人头落地了。一个缺乏民主的政党,票给它就算了,不值得我们花费时间和金钱支持。
在马来西亚当反对党议员,要洁身自爱啊!林冠英会坐牢吗?应该会。有些人的性格,注定了一辈子就是要大起大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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